會員登入
註冊會員

提存是什麼? 2021/11/19

提存是什麼? 2021/11/19

點擊打開鏈接          ←←←
此訊息來自台灣新北地方法院
點擊打開鏈接
此訊息來自司法院



欽明哥貼心提醒~  
何謂提存?
提存事件係由國家機關以公權力參與私法上權利義務關係之程序,其性質為非訟事件,有清償提存及擔保提存兩類。債務人於有法定原因時,將其應給付債權人之標的物,存置於法院提存所,使其發生清償效力者,稱之清償提存。另於民事訴訟法或非訟事件程序,依照法院之裁判,提供一定財產存置於法院提存所為擔保,允許提存人得聲請執行法院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,稱之擔保提存。


欽明哥小叮嚀~
欽明哥相對比較常會遇到的是清償提存,(故擔保提存不在此討論),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遇到清償提存呢? 舉例以下較常見之原因:
1.債權人受領遲延,或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者(民法第326條)
2.民法關於質權、留置權之提存事件(民法第905條、第907條、第892條第2項、第933條)。
3.政府機關依據法律所發給之補償費或其他公法上之金錢給付,應受補償人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或所在地不明。
4.其他法律規定。例如強制執行法關於強制執行所得金額、破產法關於破產債權分配金額、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關於更生、清算事件分配金額之提存、平均地權條例第28條等


本所最專業的土地法34-1多數決處分,達到法定規定,即處分共有物,也是需要清償提存。
欽明哥ex.
一塊土地,10個人共有,大家持分均等都1/10,原則上是大家都要同意才能賣,但若5個人以上想賣(假如7個人要賣,3個人不賣),就可以用多數決的方式來處分這塊地,假如這塊地最後賣1000萬,平均每人應該要拿100萬,不同意賣的3個人就會收到通知請他們去領錢,若逾期不領,要賣的7個人就會把每人應得的100萬提存到法院,再由本人自己去法院領取。


PS.重要事項
1.提存的法院一定要是當事人的「戶籍」所在地的法院,當事人戶籍在屏東,但他長期居住在台北,必須要到屏東去提存,這非常重要呦!
2.提存進法院的錢,10年內不去領取,歸屬國庫。
...

發表您的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