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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人搶房2小時完銷 !!! 違法啦 ~~~ 2021/10/05

百人搶房2小時完銷 !!! 違法啦 ~~~ 2021/10/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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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新聞來自 聯合新聞網


欽明哥貼心提醒~  


近期「預售屋」話題非常非常夯,也越來越多人接受預售屋,接待中心的現場銷售常常人手一支麥克風,對著控台喊請問3樓賣掉了嗎?5樓賣掉了嗎? 請問還有哪個樓層可以介紹,成交聲此起彼落,非常熱鬧,是一個非常特別的銷售文化。

 

 

欽明哥小叮嚀~


今日新聞就發生在上個週末,「百人搶房、請假也要來買房」,位於台中一個預售案,代銷業者對外宣稱2個小時完銷,但就在當天國稅局及上級主管機關突襲檢查,才發現全部戶數153戶僅銷售50戶,而其中又違反了平均地權條例47-3之規定


平均地權條例47-3:
銷售預售屋或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,向買受人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額,應以書面契據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,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、保留簽訂買賣契約之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。


 簡單來說今天代銷業者要跟民眾收取訂金(所謂的紅單)必須要以書面確立你要賣多少錢,然後車位在地下幾樓哪個位子,因本案未確立金額及停車位,違反平均地權條例81-2第6點 應處新台幣15萬~100萬之罰緩
故違法的50戶要按戶處罰最處 50*15=750萬
  違法的50戶要按戶處罰最處 50*100=5000萬




未來大家去看預售屋,到了要付保留的時候要記得欽明哥這篇的新聞探討,要記得保留單(紅單)要把銷售金額及標的物都以書面確立好才算呦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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