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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免書證 今日起上線試辦 2021.06.02

北市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免書證 今日起上線試辦 2021.06.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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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自 台北市地政局

欽明哥貼心提醒~

號外~號外~

原先依地政士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規定,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「開業執照」,應備地政士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及其影本分證明文件影本,但倘若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,得免提出。


地政士法施行細則第4條

依本法第七條規定向直轄市或縣 (市) 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發給開業執照,
應備具下列書件:
一、申請書。
二、地政士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及其影本。 (若能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,得免提出)
三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四、本人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照片二張。
   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,於前項準用之;駁回申請時,應退還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文件。

 

Ps.目前由台北市首當其衝試辦此政策,just only 台北市,其他縣市的朋友與地政士夥伴們要再等等悠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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