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登入
註冊會員

重購退稅~小心! 你被國稅局盯上了嗎? 2024/04/15

重購退稅~小心! 你被國稅局盯上了嗎? 2024/04/15

點擊打開鏈接 ←←←
此新聞來自經濟日報

欽明哥貼心提醒~  
重購退稅本身是為了照顧換屋自住族,是一個要式行為,必須都符合始能退稅,但是現在賦稅署與國稅局研議,建立一致的從嚴審查標準,未來新案件,一律按新標準核定。同時責成各國稅局以新標準加入選查。

欽明哥小叮嚀~
1.戶籍限制:
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應於該出售及購買之房屋辦竣及登記並居住
2.使用限制:
出售前一年內,房屋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3.時間限制:
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重購。先購後售亦適用之。
4.名義限制:
出售或重購房地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登記。
5.時效限制:
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申請退還。
6.移轉限制:
重購後五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,追繳原退還稅款。
7.額度限制:
(1)重購價額≧出售價額:退還全部稅額
(2)重購價額<出售價額:按比例

現在主要在追查的
第一點,你有沒有自住的事實,你戶籍遷進這房子,有沒有一下就遷走?你的水電費是否達到一定用量?若沒有他們不認定你是自住,你要申請重購退稅就會被駁回。
第六點,你新買的房子,五年內有沒有再出售,有的話會追稅。


Ps.
近期很夯的公益出租人,把房子給政府出租,這種情形沒有符合第二點出售前一年內,房屋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不是說給政府出租就沒事,這種情形就是要等租約結束後一年再出售,不然也是不會過的。

...

發表您的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