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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.03.29熱騰騰的最新消息,財政部出招啦!!! 2022/03/30

2022.03.29熱騰騰的最新消息,財政部出招啦!!! 2022/03/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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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新聞來自經濟日報


欽明哥貼心提醒~
2022.03.29熱騰騰的最新消息,財政部出招啦!!! 
國稅局近日針對預售換約的移轉費用有新的認定,預售屋換約不接受總價3%或30萬取其低當作成本,只認定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%作為成本,對於自售,或仲介費用不到30萬元的個案,要繳的稅變得更多。


依所得稅法14-6
個人未提示因取得、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者,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計算其費用,並以三十萬元為限。


欽明哥小叮嚀~

這絕對是一個震撼的訊息,昨天發佈之後,許多人就電洽欽明哥到底新的算法要怎麼算? 因跟之前算法大不相同,一個不小心你的稅賦就會變很重,該怎麼算,欽明哥以最實務的方式做以下講解:

案例一
當初購入1000萬元
打算出售1300萬元
頭期款+工程款已經付150萬
持有期間為一年 (稅率為45%)
之前認定方式
(未提示因取得、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之情況計算)
1300萬*3%=39萬(因39萬超過30萬,但僅能以30萬認列成本)
故算法為
(1300萬-1000萬-30萬)*45%=121.5萬

最新認定方式
(未提示因取得、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之情況計算)
1300萬-1000萬=300萬(獲利)
頭期款+工程款已經付150萬(已付款項)
(300萬+150萬)*3%=13.5萬 (獲利+已付款項)*3%
故算法為
(1300萬-1000萬-13.5萬)*45%=128.9萬

新認定128.9萬-舊認定121.5萬就差距7.4萬


案例二
當初購入1000萬元
打算出售1030萬元
頭期款+工程款已經付150萬
持有期間為一年(稅率為45%)
之前認定方式
(未提示因取得、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之情況計算)
1030萬*3%=30.9萬(因30.9萬超過30萬,但僅能以30萬認列成本)
故算法為
1030萬-1000萬-30.9萬=沒賺 無房地合一稅

最新認定方式
1030萬-1000萬=30萬(獲利)
頭期款+工程款已經付150萬(已付款項)
(30萬+150萬)*3%=5.4萬(獲利+已付款項)*3%
(1030萬-1000萬-5.4萬)*45%=11.07萬
新認定11.07萬-舊認定無房地合一稅就差距11.07萬

Ps.

房地合一稅真正算法為:
房地交易所得=成交價額-原始取得成本-支付必要費用-土地漲價總數額

1.上述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是成屋才會有呦!
2.新認定來的又急又快,大家要特別注意,現在開始「預售屋」轉約認定方式已有所不同
,搞清楚算法,才能保護好自己的荷包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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