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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頭分配遺產 最後卻成一場空? 2022/03/01

口頭分配遺產 最後卻成一場空? 2022/03/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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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新聞來自三立新聞網



欽明哥貼心提醒~  
父母留下來的「遺產」,子女依照「應繼分」「特留分」原則上都能分到,分多分少的問題而已,常常就會衍生有人要拿多的情況,故遺產繼承糾紛層出不窮。為了避免爾後的糾紛,欽明哥建議在生前先規劃好,或可依民法1189條之規定訂立遺囑



欽明哥小叮嚀~
新聞所述,母親在世時曾指定,她死後欲將房產讓張男繼承,結果母親死後,雖然大哥同意這樣的繼承方式,2個姊姊卻不認帳。
雖媽媽在生前時指定由張男繼承,但並未立下遺囑,無從證明媽媽生前指定張男繼承的意思表示,未來訴諸法律也無所依據,所以最好的做法,媽媽應在世就立下遺囑,並請公證人辦理公證,才能大幅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性。


Ps.
民法1189條(遺囑之方式)
1.自書遺囑
2.公證遺囑
3.密封遺囑
4.代筆遺囑
5.口授遺囑
依法律上有五種立遺囑之方式,實務上以自書遺囑最為常見,但自書遺囑糾紛多(偽造、竄改等等)故現在多以公證遺囑為大宗。各遺囑方式有不同的要件,要確實達到要件遺囑才會生效有法律效果呦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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