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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小小的動作 遺產稅大不同 2022/02/24 (實務分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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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2-24
一個小小的動作 遺產稅大不同 2022/02/24 (實務分享)
欽明哥貼心提醒~
近期欽明哥有接觸到幾個案子是關於
遺產稅
及
贈與稅
的實務問題,遺產稅及贈與稅與我們息息相關,一個不小心的動作就會牽扯到後面的法律及稅費問題,今天就來分享真實案例。
欽明哥小叮嚀~
遺產稅案例
委託人委託欽明哥辦繼承,依
遺贈稅法17條有規定,被繼承人死亡前,未償之債務具有確實證明者
可列舉扣除額,簡單來說被繼承人生前的
債務
,是能提出相關證明者 是可以在遺產稅中扣除不用課稅的。
這組狀況是被繼承人用房子增貸,原先要把增貸的錢要做什麼用途在此不論,但他把增貸出來的錢存入銀行戶頭,這時候就會要加進遺產總額裡面課稅!
Ex.
遺產總額1000萬
貸款500萬
正常來說 是可以只課1000萬-500萬=500萬
但你把增貸的錢一存進戶頭就會加到遺產總額裡面課稅
1000萬+500萬-500萬=1000萬
情況一與情況二來回之間就
多了500萬
要課稅,是不是一個小動作造成的結果截然不同? (免稅額、扣除額不論)
Ps.
欽明哥再次小叮嚀,依
遺贈稅法17條
有規定,
被繼承人死亡前,未償之債務具有確實證明者可列舉扣除額
,就是可以從遺產總額扣除~ 但在這邊要特別注意「
具有確實證明者
」,要必須能提出證明,實務上最常出現就是
貸款、房貸
。
當然有人會問,當知道自己快不行的時候趕快去借款,增加自己的債務,未來來扣遺產稅,國稅局會依照借的
時間、金額、用途
採「
實質課稅
」原則,所以不一定都會被採納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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