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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更、危老所謂的「找補」,你不知道的事 2022/02/11

都更、危老所謂的「找補」,你不知道的事 2022/02/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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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新聞來自好房網


欽明哥貼心提醒~ 
以為賠售免付房地合一稅,但有「贈與行為」恐怕結局大翻轉。
平常有在看本所網站新聞知識的讀者們就一定知道,贈與的取得成本是以贈與當時的公告現值為準,不是市價或當初買的價格為基準。


北區國稅局轄內民眾A君,2019年10月6日以總價1200萬元購買一戶不動產,並在2021年5月5日將該戶房產贈與給兒子B君,兒子在2021年10月1日以總價1100萬元出售。
案例中兒子受贈後,在去年10月1日以總價1100萬元出售,前述公告土地現值等作為「取得成本」。換算下來,該屋出售成本非1200萬元,而是930萬元(土地+房屋現值+可扣除費用),以總價1100萬元出售,扣除930萬元,等於獲利170萬元,再以45%房地合一稅換算為76.5萬元。


欽明哥小叮嚀~
(實際金額有所變動,以利讀者較為清楚)
本所真實案例,父親在106年買了位於內湖一個透天厝,父親將透天厝贈與給兒子,贈與當時現值800萬,而此透天厝隨即要都更(不管都更或危老),都更後市價約莫在2000萬上下,當未來兒子要賣掉賣2300萬時,房地合一稅要怎麼算呢?


在我們都更或危老完畢,會分回房子(當然也有分現金不分房),這時候建設公司都會算好分回的價值,假設當初房子40坪,但都更後可能只能分回30坪,若要分到40坪的房子就是我們俗稱的「找補」。可能要再給建設公司多少錢價值才能剛好。


那本所案例是找補200萬,故這200萬是可以加進我的取得成本的(務必請建商開發票),所以贈與當時的現值800萬+找補200萬=成本1000萬,未來賣2300萬,算法就是2300-1000-30(若無法提列成本)*稅率=房地合一稅


Ps.
所以未來不管是都更或危老有找補的話是能算進我們成本裡的喔!若沒找補,贈與就是以當時贈與現值,買賣就是當初的買賣價為原始取得成本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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